陈宇荣: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廉洁政府
2013-08-11 15:29:3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州日报 | 编辑:欧阳宣 | 作者:陈宇荣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0813

  □东安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陈宇荣

 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,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“牛鼻子”。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,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,坚守责任担当,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努力打造廉洁政府。

  思想上落实。落实两个责任,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。一是政治要坚定。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,牢固树立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,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”的责任意识,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性,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,记在心中,扛在肩上,抓在手上。二是认识要提高。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,及时纠正只重业务不抓党风、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错误思想,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三是行动要自觉。要自觉落实两个责任各项措施,严格执行“一岗双责”,既要管好班子,带好队伍,又要严格自律,自觉接受各方监督。

  责任上落实。落实两个责任,必须做到守土有责,守土尽责。一是必须担当起党委(组)班子的集体责任。政府各级党委(组)是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、执行者和推动者,要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、直接主抓、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,着力构建“一把手”抓班子成员、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、分管部门抓下属的责任落实体系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。二是党委(组)书记必须担当起第一责任。党委(组)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作为“第一责任人”,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,既要发挥领导、组织和表率作用,又要做到“四个亲自”,即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”三是班子成员必须担当起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。班子成员要强化担当意识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,定期研究、部署、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,把反腐倡廉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,做到下抓一级、上追一级,业务工作管到哪里、党风廉政建设就到哪里。

  作风上落实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狠抓作风建设,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。一是当好廉洁从政表率。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不搞以权谋权,不干预和插手各类市场经济活动,从严管理配偶、子女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真正做政治上的“明白人”、经济上的“清白人”、作风上的“正派人”。二是深入整改“四风”问题。坚持不懈解决“四风”突出问题,着力整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,对专项整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盘点销号制度,解决一个销掉一个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三是抓好“八项规定”落实。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,从细节入手,从具体问题抓起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、成为新常态。

  监督上落实。加强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监督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。进一步清理、修订和完善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,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,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。二是强化日常监管。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要切实担负起监督作用,对于政府各级各部门出现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、早研判、早提醒、早通报。坚持廉政谈话,政府党委(组)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、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,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,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。三是严格责任追究。坚持有责必问、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、有案必查,对违法违纪行为,既查当事人责任、又查领导责任,既查案件本身原因、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,形成强大震慑力,建立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的长效机制。

责编:欧阳宣

来源:永州日报

  下载APP

东安融媒